在我国迄今为止的医疗卫生改革中,缺少对卫生筹资为题的战略思考和目标。与其他国家相比,我国卫生总费用中个人自费的比例过高,财政和社会医疗保险筹资的比例偏低。我国在商业健康保险领域不发达,基本上是个人自掏腰包。 在改革的进程中逐步建立针对不同人群的不同社会保险计划,体现出发展中国家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别大,难以用一个保险计划来统一这样的客观现实。但各种保险的缴费率与保险水平存在巨大差异,与鼓励劳动力跨地区流动和社会流动之间又产生了矛盾。 卫生筹资的战略性研究和规划,相关的重要变量应该包括卫生总经费占GDP的比重,公共筹资和个人筹资所占的比重,城乡卫生经费比率。建议未来5年卫生总经费占GDP比重每年增加0.1%,2010年达到5.3%;个人筹资比例不断下降,从目前的50%下降到2010年的33%左右;城乡人均卫生经费支出的比率从目前的4.2下降到2010年的2.5。“我国财政、城乡社会保险和个人承担的卫生费用的测算”表明,这一建议目标完全可行。 |